中国儒家思想里的价值规范——“礼”

  如同孔子对“仁”的态度一样,孔子也十分重视“礼”的功用与作用。孔子之“礼”与“仁”学说共同构成了其人道思想的两条主要脉络,下面我们来谈谈作为孔子思想价值规范的“礼”所具有的一些特征。

  一、在道德修养方面。

  孔子认为,一个人要真正成为有学问、有道德修养的人,学习和运用“礼”都是一个根本条件。“子曰:兴于诗,立于礼,成于乐。”礼是立人之本,没有“礼”则在社会上无法立足,也不能适应社会环境。又说:“君子博学于文 ,约之以礼,亦可以弗畔矣夫。”有学问的人若只在学习上下功夫而不在礼仪方面加强自身修养,同样不能达到完美的人生境界。 “礼”不仅是自立的基础,在通往理想人格的道路上,“克己复礼为仁。一日克己复礼,天下归仁焉。”?“克己”而回归到“礼”所规定的范围中去,“立于礼、约于礼、 归于礼”,这些都是个人道德修养时所应该首先做到的,只有在这些“礼”的方面取得了独立, 才能在更高层次上体现“仁”的境界,个体人格的塑造与升华才能取得理想的效果。

  二、在社会交往方面。

  孔子强调人们应该以“礼”来对待他人,“居上不宽,为礼不敬,临恶不哀,吾何以观之哉?”?以恭敬的态度施行“礼”,上下级应该互相体谅,营造一种宽松的社会人文环境,这样才能达到共同进步、共同发展的目的。孔子认为“礼”作为社会交往的原则十分重要:“礼之用,和为贵,先王之道。斯为美,小大由之;有所不行,知和而和,不以礼节之,亦不可行也。”大家常喜欢用的一个词“和为贵”就出自这里。“和”是和谐之意,中和两个人之间不和谐的地方,使两人或更多的人能和睦相处, 均衡发展,这种社会秩序约束作用就是“以礼节之”的意思,没有“礼”的约束,社会生活就会失去平衡,就容易发生一些道德失范现象。“仁”的精神是求得理想人格,用“爱人”,“己立立人 ,己达达人”;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的理念来调试自我与他人、社会的关系;“礼”的精神是调整和规范人们之间的矛盾分歧,加强外在约束,使社会生活能够有序地进行。这种以“和为贵”为准则的“礼”正是孔子所梦寐以求的。

  三、在治理人民、处理国家大事方面。

  自周公创设“周礼”以来,“礼”的主要目的之一便是为政治统治服务。“周礼”的作用就是划分人们的上下尊卑贵贱,严格规范人们的等级制度。孔子继承了这一思想,认为以“礼”来教化引导民众是最有效的方式之一。“道之以政,齐之以刑,民免而无耻。道之以德,齐之以礼,有耻且格”。?用刑法等法治手段来惩罚不道德的人或事,人们虽犯法而受到惩罚,可心里却没有悔改之意;如果施行德政,以“礼”的精神来教化引导民众,那么人人都不敢做坏事、错事,心里时时有危惧觳觫之感,要是这样,社会也就可以达到稳定了。孔子在这里以对比的方法指出了“法治”与“礼治”的不同,“法治”并不能完全消除人们心理上思想上道德上的邪恶,而“礼治”却能以柔和缓进、以理服人的方式使人们懂得何者当为,何者不当为,道德的力量促使他们走上正道而耻于做坏事,这种精神在孔子思想中是占主导地位的。孔子还认为 ,“天下有道, 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。天下无道,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。”这一论述表明“礼乐”在孔子心目中一直是君主权威的象征,是统治工具的体现,也表明了孔子对“礼乐”在政治生活中作用的重视程度。

  四、以“礼”治天下还体现为“孝悌”原则。

  孔子认为,“生,事之以礼;死,葬之以礼,祭之以礼。”“礼”的精神渗透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,是一个人道德修为的重要部分,“不知礼,无以立”,这是孔子对人的最起码要求。“礼”作为孔子实现理想人格的一个组成部分,更多的是它约束、规范人们外在行为的功能与作用。 “礼”与“仁”在理论上和实践上相互补充,相互发明,二者之间一为体,一为用;一强调内在修为,一强调外在约束;只有“仁”的想法而没有“礼”的体现不是真正的人性解放之路;只有“礼”的行为而没有“仁”的境界也不可能实现完整的理想人格。所以孔子强调说:“礼云礼云,玉帛云乎哉?乐云乐云,钟鼓云乎哉?”?“礼”不只是普通的礼貌,不只是外在的规范,“礼”还体现着一种悠久的文化精神,一种传统的深刻的历史力量。

  可以这么说,“礼”这一思想从产生到孔子时代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,“礼”与“仁”一样,已经成为孔子理想人格修养的重要手段之一。它从政治制度到个人道德修养,从国家大事到日常社会生活,方方面面都渗透着“礼”的内涵。“仁”、“礼”结构在孔子思想中的结合是中国思想史上的重大突破,从某种意义上说,孔子的这一思想奠定了中国未来文化的发展方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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