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掘老子文化价值 传承创新华夏文明

  以《道德经》为主要内容的老子文化,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,对中华文化的发生发展曾经产生过重要影响。在传承创新华夏文明、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今天,老子文化依然具有重要价值,可以发挥其应有作用。

  华夏文明传承创新的重要依托

  老子是道家的创始人,他的《道德经》是道家文化的奠基之作,也是中华文化的经典之作。老子以“道法自然”为核心,提出了“道”、“自然”、“无为”等哲学概念,系统地阐释了天道自然、人道守中、治道无为的生存哲学,以深邃的智慧、深刻的哲理、诗韵般的语言,探讨了宇宙的形成、自然界的规律、治国的方略、身心的修养等一系列重大问题,涵盖了人与自然、人与社会、人与人、人与自身等重大关系的理论命题,为华夏文明传承创新提供了重要思想依托。

  老子文化在华夏文明的传承创新中不断发展,华夏文明也在汲取老子文化的营养中持续传承创新。作为先秦诸子百家的启蒙者,老子曾向儒家创始人孔子授礼,对儒家学派产生了深远影响;老子学说为魏晋学人所宗,成为魏晋玄学的渊薮之一,同时也深刻影响着宋明理学及“洛学”;老子的无为论发展为申韩的法家权术,老子的军事思想启迪了《孙子兵法》问世,老子的无名论发展为名家辩学,等等。

  老子文化铸就华夏文明的思想根基,启迪中华思想文化的纵横展演。老子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思想,对当今提倡的绿色发展、循环发展、低碳发展,是跨越时空的回应。老子文化的“道法自然”与当今遵循规律的环境保护意识,“知和曰常”与稳健均衡的生态平衡思想,“去奢从俭”与提倡适度消费的发展观,都是高度契合的。老子认为,人源出于自然并统一于自然,且必须在自然所给予的条件下才能生存;人与自然不应成为一种对立、紧张的关系,人类的文化创造不应无视自然之理,而是应当尊重自然,遵循规律。在老子文化中,人是小我,宇宙是大我,小我只有顺应大我的运动规律,自然无为,无私无欲,才能达到“至上”或“至乐”境界。老子文化中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,与现代可持续发展所倡导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思想,有着惊人的相似,为当今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益的理论借鉴,值得努力挖掘,大力弘扬。

  老子文化以人为本,把人作为主体、手段和目的,强调对人的关怀和尊重。老子把“人”和“道”、“天”、“地”一样,列为域中的四大之一,认为“人”与“天”、“地”一样在宇宙中占有重要地位。老子把人分为“圣人”和“民”,把君主作为治国的主体,把民众看作影响社会历史发展的重要力量。老子强调无为而治,要求治国者不干涉百姓之事,让百姓自由发展。“我无为,而民自化”,倡导让老百姓自己管好自己,目的是充分运用民众的力量;老子认为“圣人常善救人,故无弃人”,“圣人常无心,以百姓心为心”,把人的生存和发展作为治国的目标,倡导治国者关爱民众,尊重他们的生存和发展权利。
  构建和谐社会的文化基础

  和谐文化是中华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它不仅得到儒家文化、墨家文化和佛家文化的滋润,而且得到以老子文化为代表的道家文化的沾溉。无论是《尚书·舜典》“八音克谐,无相夺伦,神人以和”对人与音乐关系的论述,还是《左传》“如乐之和,无所不谐”对春秋时期诸侯关系的描述,都反映出古人对“和谐”的认识,都与老子文化的和谐思想有相通之处。老子认为,“人法地、地法天、天法道、道法自然”。所谓“自然”,就是应然之然,是事物发展应该呈现的本原状态。对于“自然”,人们只能适应它,而不可能去改变它。只有适应自然,顺应规律,方可达至和谐之境。为此,老子提出了“无为而无不为”的主张,认为在自然规律面前,人们不要胡作为,乱作为,而要顺应规律,尊重规律。老子文化蕴含的这种顺应自然、尊重规律的思想,是中国和谐文化的渊薮,对中国社会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。

  老子文化视和谐为“自然”应该达至的境界,故老子提出了“和光同尘”的主张,要求人们与人和谐相处,与社会和谐相处,与周围环境和谐相处。只要每个人都能“和光同尘”,人与人的和谐、人与社会的和谐也就不难期待了。为此,老子特别推崇“不争之德”,把“不争”作为实现和谐的重要原则。他认为,“圣人处上而民不重,处前而民不害。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。以其不争,故天下莫能与之争”。只要人们都能奉行不争的原则,宽以待人,谦以处世,和谐相处,世间就会减少许多纷争,距社会和谐就会更进一步。老子的“不争”,表面看是谦卑示弱,实则是以柔克刚、以静制动,折射出的是刚柔并济、动静结合的和谐思想。

  老子文化蕴含着丰富的和谐思想,是传统和谐文化的源头。无论其对人与自然、社会、他人及人与自身和谐关系的论述,还是对达至和谐之境方式及途径的论述,都与当下培育和谐文化、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要求相一致,与人们对和谐社会的期盼相一致。因此,我们应借鉴老子文化中有价值的积极因素,结合时代需求加以继承弘扬,进行创新创造,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历史传承和文化支撑。

  文化旅游开发的宝贵资源

  文化是旅游的灵魂,旅游是文化的重要载体。以老子文化为基础衍生出来的道家文化与道教文化,是我国重要的旅游文化资源。目前,我国道家文化名山几十座,道家文化遗址有几百个,道教宫观1500多座,且大多依托名山大川和自然景观,有热点,也有看点。近年来,随着道家文化热的兴起,道家文化中“道法自然”等理念受到空前广泛的重视,依托道家和道教文化开发旅游资源,可谓正当其时。

  中原是道家文化的发祥地,可以开发利用的道家和道教文化资源非常丰富。以河南为例,道家学派创始人老子的出生地在河南鹿邑;洛阳是老子居住和担任史官的地方;《老子》成书于河南灵宝市函谷关……经过近些年的修复与建设,从东到西已经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道家、道教文化旅游线路,基本设施齐全。依托道家文化和道教文化,可以使河南原有的精品旅游线路“开封—郑州—洛阳”三点—线进一步拉长加粗,让中外游客在欣赏中原美景的同时,更直观地了解道家和道教文化内容,感受其神韵,接受其熏陶,汲取其文化营养,体悟其养生方法。

  民间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

  老子文化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,形成了极为丰富的民间文化遗产。尤其是道教出现之后,老子被奉为道教“三清”之一,有关老子的民间传说随着道教的传播越来越丰富,形成了民间文化中的老子现象。民间文化中的老子,充满神奇色彩。如老子的出生,《史记》的记载甚为简略,但在葛洪《神仙传》中,老子的出生则甚为神奇。《太平广记》杂采诸家之说,老子故事则越发丰富而神奇。再如传之久远的“孔子问礼”,《史记》的记载不足200字,而《太平广记》则是洋洋洒洒五百余言,表现出丰富的民情民意。

  围绕着老子及其《道德经》而形成的民间文化遗产,有许多至今仍活化在人们的日常文化生活之中。对于老子文化的这部分内容,应结合当下文化建设的实际,尤其要结合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,遵循古为今用、推陈出新的原则,分门别类且有针对性地进行开发利用。譬如老子生日祭典,早在东汉时期,老子故里就已开始举办祭祀老子的活动。到了唐代,李氏王朝认老子为祖宗,给老子以崇高礼遇。唐高宗曾亲临老君庙致祭,追号老子为“太上玄元皇帝”,建祠堂,置令丞。唐玄宗尊老子为“大圣祖高上大道金阙玄元天皇大帝”,将老子庙改名为太清宫。唐武宗时,以朝廷名义颁旨确定农历2月15日为老子生日,即所谓的“降圣节”。宋真宗也曾亲谒太清宫,上老子号为“太上老君混元上德皇帝”。鹿邑县利用老子生日祭典,恢复了老子故里已经间断数十年的老子庙会,以这种形式来传承老子文化,表达对老子的缅怀与敬仰之情。庙会期间举行的海内外李氏宗亲寻根谒祖活动,以及文艺演出和精彩大型的老子养生拳表演、民间绝活、传统杂技表演等,丰富了老子庙会的内容和形式,对华夏文明的传承创新作了有益探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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